一起盗窃案背后的的秘密如何
2010年初,天气格外寒冷,家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龙泉村的王宝俊却觉得心里暖融融的。他那简陋的家里堆放着振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们送来的“年货”,他瘫痪在床的妻子怀揣检察官送来的500元慰问金,夫妻俩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。然而,一年前的这个时候,王宝俊却是一个犯罪嫌疑人,家庭处于破碎边缘…… 2009年2月21日,振安区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一起盗窃案。提审时,犯罪嫌疑人王宝俊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,但他似乎并不关心自己的困境,只是一脸急切地多次询问检察官:“我老婆现在怎样了,你们知道吗?”提审结束回到院里,办案人员隐约感到此案存有“隐情”。接到汇报,检察长邢永明指示:深入案发地核实案情细节,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。 原来,王宝俊的妻子2008年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高位截瘫,胸部以下全无知觉,此前在外打工的王宝俊不得不辞工回家照顾妻子,为了给妻子治疗,还背上10万多元的外债。村委会体恤他的困难,为他搭了个小简易房,那里靠近某变电缆电线程施工点,人员相对密集,王宝俊可以在照顾妻子之余,卖些小商品贴补家用。 2008年12月31日晚,王宝俊听两个买烟客谈起附近仓库里的铜电线电缆很值钱,便一时起了贪念。当夜,他将价值2万余元的8盘铜电缆盗出后置于仓库外,回家找亲戚开车前去搬运。后见仓库外聚集多人,知道案发,便放弃了搬运。第二天,工地负责人找到王宝俊,表示了对他的怀疑,王宝俊当即承认了此事。考虑到电缆未丢,也同情王宝俊家里的困难,被盗单位对他未予追究。2009年初,公安机关在走访活动中获知此事,遂立案侦查。 查明案情后,办案检察官来到王宝俊家中。那所谓的家,不过是外面罩了一层塑料薄膜用以保暖的小窝棚。王宝俊的妻子躺在土炕上,见到检察官就哭求着“给宝俊一次改过的机会”。此情此景,让案件承办人白薇流下了眼泪,同去的副检察长王恩江当即掏出500元钱塞给王宝俊的妻子。随后,电缆网综合考虑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,检察机关认为王宝俊虽将电缆盗出库房,但尚未实际控制赃物,系犯罪未遂,决定不予批准逮捕,公安机关很快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。不久,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对王宝俊提起公诉,并当庭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。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,以盗窃罪判处王宝俊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 案件办结了,检察官却没有忘记当事人。回访时他们给王宝俊送去米面油和现金,为他的妻子送上一辆轮椅。在有公安民警、被盗单位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参加的帮教座谈会上,检察官对此案进行了释法说理,王宝俊流着泪表示绝不辜负法律给他的改过机会。